博爱志愿者:公益与慈善的区别?


公益”是“公共的利益”的简称,就字面意义来说,公益事业(public welfare establishments),是指人们直接或间接地为经济、社会和居民生活服务的部门、企业及其设施而从事的公共利益活动。主要包括自来水生产供应系统、公共交通系统、电气热供应系统、卫生保健系统、文化教育系统、体育娱乐系统、邮电通讯系统、园林绿化系统等。公益事业具有社会性、共享性、外在性、无形性、福利性等特点。

“慈”是指长辈对晚辈的爱,“善”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和互助。慈善事业是人们在没有外压力的情况下自愿地奉献爱心与援助的行为和从事扶弱济贫的一种社会事业。慈善事业的活动对象、范围、标准和项目,由施善者确定。慈善事业常常采用一定的组织机构来进行,这类从事慈善事业的社会团体和工作机构统称为慈善团体。

我们从上面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公益事业涵盖了慈善事业。公益事业是指众多的社会成员为公共事物谋取利益的事业。而慈善事业是建立在志愿基础上所从事的一种无偿的、对不幸无助人群的救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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